在脚后跟上跳舞
小
时候奶奶给我说,脚趾头二拇指头长,不孝顺娘,于是我看自己的脚,不幸发现我的脚二拇指头长,于是我很慌。我必须慌,因为假如老王知道了这件事情,那么我
就完了,正如诸葛亮知道魏延脑后有反骨一样,假如老王知道我脚二拇指头长,那么老王必将对我加以防备。小时候我对这件事情一直提心吊胆,唯恐某天不幸被老
王发现,那么我将失去零花钱。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老王也是二拇指头长,于是我更慌,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奶奶。这回奶奶很慌,奶奶证明老王很孝顺娘,于是我很
轻松。从此我成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以至于某天干出在网上给某宣传迷信的小子讲唯物主义,讲马克思主义的荒唐事情,但是无论这件事情如何的荒唐,我们
一定要记住,无论哪根脚趾头长,都要孝顺爹娘。
我
要说得其实应该是脚后跟,但是我却说了一段脚趾头,因为我决心改正我写文章第二段开始离题万里的恶劣毛病,以后改从第一段开始离题万里。那么就开始说脚,
其实我的脚很小,不过这个无所谓,尽管我的脚很小,但是我的心很大,我要说得是我要在脚后跟上跳舞。当然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举动,冒着被脚气熏死的危险,个
人觉得不亚于黄继光董存瑞的英雄业绩。黄继光其实不是被烧死的,黄继光在被火烧的一刹那和我想的一样,黄继光也想在脚后跟上跳舞,但是黄继光忍受不了剧
痛,所以黄继光脱掉了自己的袜子来捂住嘴,最终被活活熏死。这样我门就能从历史中引经据典,我可以说看吧,其实在脚后跟上跳舞的都是英雄,第一,要冒着被
烧死的危险;第二,要冒着被熏死的危险;所以我们知道在脚后跟上跳舞,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小时候写作文,老师说先举名人,再联系实际,说说身边的人。既
然我已经把黄继光抬了出来,那么我就需要谈谈现实。比如就我旁边这个人吧,我们宿舍的大甲,七里香,大甲的魅力在于脚。大甲利用自己脚上与众不同的香味召
来各种飞禽走兽,老鼠苍蝇加蚊子。其实大甲也是个在脚后跟上跳舞的人,因为大甲爱死了篮球,打篮球没有脚后跟是万万不行的,假如你要问我为什么不行,那么
我只好叫你白痴了。大甲在脚后跟上跳舞的下场就是习惯性歪脚,扭脚成性,就和习惯性流产一样。不过大甲对这些无所谓,因为扭脚了还有我和蛋蛋背他。我举这
个例子的目的还是在于说明在脚后跟上跳舞一件风险系数很大的事情,所以,所以我需要做出很多考虑。。。。。。。。。。很麻烦的说。。。
这个题目首先让我想到了高二时的一场班际足球赛,本班由于男生稀少非拉王某上去充数,一来大家认为我跑的快,二来觉得我个子高顶个头球什么的应该派的上用场,殊不知在此之前王某就没碰过足球。于是乎上场后闹了几个大大的笑话,镜头一:本班左侧前锋娴熟的传球给正向对方球门飞奔的王某,王某环顾四周,左右无人,窃喜之余使足了吃奶劲,一脚大力抽射,谁知一脚踢空,压根就没挨上球,摔了个四脚朝天,全场爆笑。
中场休息时全队讨论后认为鄙人当前锋资历不够,该做后卫,于是有镜头二:对方前锋飞快的带球冲进本班禁区,王某快速上前拦截,眼见此人眼熟,细看原来是某某,大喊一声某某,某某脚下一慌,足球神奇般的滚到王某脚下,王某继续窃喜,这回没敢使劲,右脚往前轻踩足球,结果忘了足球是圆的,皮球顺势往前一滚,王某顺势趴在地上啃了一嘴草皮,场边观众笑得都快哭了。
镜头三:最后三分钟时双方比分仍是零比零,对方前锋再次带球冲到我方禁区外,一脚远射,王某看见皮球呼啸而来,由于常年打篮球,习惯性的伸手接住。。被判手球。。对方点球中的,俺们输了。。大家都哭了。。。。队长哭丧着脸,拍拍王某的肩膀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了。”那时候还不是很明白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理解失足只是摔跤而已,我又不是一脸倒霉样。到如今才发现一失足岂止成千古恨,走错一步,满盘皆输,美好大学生活那,完全葬送在走进这所学校的第一步,唉,一失足成千古恨那!!!真想轻轻的哼唱那首美丽的童谣:“我有一一个美丽的愿望,十八年后还能把大学重上。。。”从那之后我们玩的是低调。
古人有云:小麻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鸿鹄是个什么玩意我都忘了,不过麻雀这玩意我熟,没见过凤凰我还没见过麻雀,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就是不知道猪走路的时候是不是也一颠一颠的(。。。。奸笑)。
昨天晚上给家里摇了个电话,谁想爸妈没在家,不知道奶奶她老人家啥时候从西安逛回去了,给年近九十的人打电话,你都不知道这个累啊,内容如下:
电话通了,先喊声:爸。一听不对,改口:奶奶。
你谁啊?
我兆龙
谁啊?
兆龙
是谁啊?
是兆龙
啊,你是谁啊?
我是兆龙!!
噢,媛媛啊。
我是兆龙。
噢,兆龙啊。
是啊,你啥时候回家的?
噢,你嫂子昨天刚走了。
你啥时候回家的?
昨天都走了!
。。。。。。
我爸还没回来?
我挺好的。北京热不热?
热啊。
噢,还可以?那就行。啥时候放假啊?
七月初
过几天就放?这么早?
七月初!!完了还要实习。
还没吃饭那?不能老不吃饭啊。
。。。。。
等我爸回来让他给我个电话。
噢,困了?那你早点睡吧。
。。。。。。。。
您注意身体
家里不热
。。。。。。。。。。。。

一个荒谬的清晨我拿着一把剪刀,试图剪开窗户剪出一缕阳光,这是一个很疯狂的举动。我看到玻璃上印着我的影子,面目狰狞可怕,从外表上判断应该是四十岁的我。
我正在发愣的时候四十岁的我从玻璃上蹦了下来,微笑着伸出手来想和我握手,而我能给出的是拥抱。四十岁的我很尴尬,他说没想到你年轻时喜欢拥抱,我笑了,我说你是我,你怎么能不知道,我不喜欢拥抱,拥抱的再紧两颗心始终相隔,拥抱自己就不一样了,离的再远自己终归是自己,天涯咫尺,心心相印。四十岁的我点点头,盯着我手中的剪刀说我记得二十年前的这一幕,只是没想到今天我来扮演二十年前我看到的二十年后的自己。我笑着说还好你还能回到过去看看年轻时的自己,而我想看以前的自己确再也不可能,只能等到二十年后继续扮演你目前扮演的角色来看现在的自己,至于十几岁时候的自己已经离我们远去了。
忽然想起十几岁的时候总是天真的以为只要努力,徒步走向月球都可以,现在才明白那时真是天真的可爱。我正在思考的时候四十岁的我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说你不知道其实我很羡慕你,起码你还会拿着剪刀去剪开阳光,对于我来说生活不过是种负荷,朝九晚五养家糊口,阳光每天照耀在我的头顶我却不知道温暖会在哪里。我此刻想到的是我每天都试图剪开一缕阳光,却不知道窗外已是如此明亮。四十岁的我扭头看见我书架上的书,拿起一本说年轻的时候是我看书,现在是看我。忽然我很讨厌和四十岁的我讨论这个话题,和明天的自己在我的现在与他讨论他的此刻和我的未来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只是似乎以后的我面对过去的自己总喜欢谈论他的现在给过去的我听,这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情。
四十岁的我说我知道你现在很迷茫,正如当时我的迷茫一样,夜色中伸手不见五指,脑海中抬头不见思想,正如当年的我一样,年轻的心总想出去闯一闯,我和你一样讨厌你的现在与你的未来也就是我的过去和我的现在,过去对我来说走了很多弯路,现在对我来说已然在走着弯路,因为已经上了路,即使错了,还总要走向尽头,对我来说已经回不起头了。你还年轻,走错了还能掉头,对你来说这几年就站在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希望你能走好。
我已经很烦四十岁的我了,像老太婆一样废话太多,实在憋不住了于是说了一句:“叨逼叨叨逼叨,你是大哥我是大哥?”我话音刚落,四十岁的我忽然就消失了。。。。。。。
牡丹提香 妖娆辉煌 至于狗尾巴草 摇拽摇拽 摇到颗粒四散 种子飞扬
漫天遍野 自由飞翔
提香 狗尾巴草
我小时候相当疑惑的一件事是狗尾巴草细细的躯干如何撑的起颗粒饱满的脑袋,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固执的认为狗尾巴草应该长得像个拖把,只不过脑袋和脚换了个地方。事实正是如此,有的人把脚当脑袋而有的人把脑袋当脚,也有的人属于双栖,两者互换常用,无脚无脑,哭天骂地,恨世间诸多无奈,那么干脆回家去吃大白菜。悠悠哉哉,美兮,乐兮,爽歪歪。
生活处处是幽默的,之前我去我们学校某楼找人的时候发现这个男生宿舍门就很幽默。